为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使学院公文发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做好院内外和上下级的沟通协调,保证政令畅通,工作运行良好,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公文(发文)处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发文工作流程。
一、发文机构
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并负责指导院内职能部门的文件处理工作。包括以学院名义对外发布的公文等。
二、发文流程
由学院办公室拟定、审核、修改→代拟文稿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修改意见后→学院领导签发(院长、书记)→学院办公室复核→学院办公室用印、登记、分发、存档。
三、文件起草
由事项归口或具体承办部门代拟文件初稿。草拟文件应当做到:情况属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四、文件审核
学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审核、送交领导签发。审核文件要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文字关和格式关。
五、文件签发
审签后的文稿经学院办公室审核修改后由拟稿单位负责人审阅并签字;由学院办公室报请学院领导签发。文件一经签发,不得更改,如需改动,应报签发人审定。
六、立卷归档
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将正式文件、“发文审批单”以及文稿修改稿一并留存、归档。学院办公室负责文件的用印、登记、分发和存档工作。